是否选用四极断路器可遵循以下原则:
(1)根据IEC465.1.5条规定,正常供电电源与备用发电机之间的转换断路器应使用四极断路器;
(2)带漏电保护的双电源转换断路器应采用四极断路器。两个上级断路器带漏电保护,其下级的电源转换断路器应使用四极断路器;
(3)在两种不同接地系统间电源切换断路器应采用四极断路器;
(4)TN-C系统严禁使用四极断路器;
(5)TN-S、TN-C-S系统一般不需要设置四极断路器。但TN-S系统的一些特殊情况(严重三相不平衡、零序谐波含量较高等)是否不用四极断路器有待进一步研究;
(6)TT系统的电源进线断路器应采用四极断路器;
(7)IT系统中当有中性线引出时应采用四极断路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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