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设备制造业能够在“十一五”期间取得飞速发展,与出台的相关扶持政策密切相关。这些政策主要包括2006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2009年2月出台的《装备制造业调整振兴规划》及2009年12月出台的9项实施细则等。
《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在年度投资安排中设立专项资金,对重点建设工程所需以及对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有重大影响的重大技术装备的技术进步项目,给予重点支持。《意见》明确提出了十几项重点攻关方向,其中特高压输电及相关设备研制入选。目前,在的扶持下,包括发电设备及技术、输变电设备及技术、重大工程自动化控制系统等在内,电力装备制造业诞生了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设备及技术,同时还有一批更为的技术处于攻关之中。
《装备制造业调整振兴规划》强调,必须依托重点建设工程,大规模开展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工作;通过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大幅度提高基础配套件和基础工艺水平;加快企业兼并重组和产品更新换代,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产业竞争力。依托高效清洁发电、特高压输变电、天然气管道输送和液化储运、高速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等领域的重点工程,有针对性地实现重点产品国内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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